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哑女陆同风的玄幻奇幻小说《开局一座破庙,我成了绝世高手全文免费》,由网络作家“流浪的加菲猫”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本书非穿越,非重生,无系统,是一本诙谐搞笑加一丢丢小猥琐的不太正经的仙侠文。)风雪之夜。破庙。破砖烂瓦围着一小堆篝火。穿着补丁道袍的清秀少年,躺在茅草上,用一根稻草剔着牙。旁边有一只掉漆的破旧葫芦,一柄锈的掉渣的长剑,以及一只正在啃骨头的大黑狗。“倒夜香的跛子李的闺女李哑女,胸大屁股翘,绝对好生养的身段。”“王寡妇的闺女翠翠皮肤比雪还白,身娇体润,啧啧,看着都带劲。”“刘阿婆的孙女铃铛心善人美,声音也柔……”“额……大黑,如果李哑女,翠翠,铃铛三个姑娘同时要嫁给我,你说我该选谁呢?”少年打了一个饱嗝,看了一眼旁边正在啃骨头的大黑狗,一脸难以取舍的纠结表情。人呐,就不能吃的太饱,饥饿时只有一个烦恼,饱了就会有无数个烦恼。他现在吃饱了...
(本书非穿越,非重生,无系统,是一本诙谐搞笑加一丢丢小猥琐的不太正经的仙侠文。)
风雪之夜。
破庙。
破砖烂瓦围着一小堆篝火。
穿着补丁道袍的清秀少年,躺在茅草上,用一根稻草剔着牙。
旁边有一只掉漆的破旧葫芦,一柄锈的掉渣的长剑,以及一只正在啃骨头的大黑狗。
“倒夜香的跛子李的闺女李哑女,胸大屁股翘,绝对好生养的身段。”
“王寡妇的闺女翠翠皮肤比雪还白,身娇体润,啧啧,看着都带劲。”
“刘阿婆的孙女铃铛心善人美,声音也柔……”
“额……大黑,如果李哑女,翠翠,铃铛三个姑娘同时要嫁给我,你说我该选谁呢?”
少年打了一个饱嗝,看了一眼旁边正在啃骨头的大黑狗,一脸难以取舍的纠结表情。
人呐,就不能吃的太饱,饥饿时只有一个烦恼,饱了就会有无数个烦恼。
他现在吃饱了,不饿了,开始想女人了。
正是应了那句话,饱暖思淫欲。
这也不怪他。
正是血气方刚,每天清晨顶着一柱擎天起床的年纪,不想女人才怪呢。
大黑狗歪头看了一眼半夜想女人的少年,幽蓝色的狗眼中,竟流露出一丝鄙夷与不屑。
“旺旺……”
大黑狗低低的叫了几声,还抬了抬狗腿,似乎在说,就你小子这德性,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若没尿,本神犬可以抬腿滋一泡在地上让你照照。
少年似乎明白了大黑的意思,抓起一把茅草就丢了过去。
“你这死狗什么表情?信不信明天我就拿你的骨头炖汤?”
少年名唤陆同风,刚满十六岁,无父无母,是这座土地庙以前的老庙祝养大的。
六年前一个风雪之夜,老庙祝吃了两只叫花鸡,喝了一坛子谷子酿后,双腿一瞪,双眼一翻,就此驾鹤西去。
临终前,老庙祝紧紧的攥着陆同风的小手,嘱咐他在此等待一个人,将一个盒子交给对方。
如果对方在他十六岁以前还没出现,他可以自行决定去留。
一晃六载有余,如今陆同风已然十六岁,老庙祝说的那个人依然没有出现。
今夜他和大黑狗饱餐一顿,打算明日离开这座破庙外出谋生。
这座土地庙不大,只有一间小庙宇,后面还有两间土屋,前年的一场风雨,两间土屋塌了。
土地庙的北面三里外有一个名唤扶阳的小镇,老庙祝活着时,土地庙还有一些香火,扶阳镇的百姓逢年过节也会来土地庙祈福上香。
经过陆同风六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把土地庙经营倒闭。
如今庙堂内破旧不堪,蛛网遍布,茅草遍地,门窗透风,房顶上还有三个大窟窿。
供桌去年就被陆同风劈了当柴火,好在土地公与土地婆是泥神塑像,若是木头的,只怕也会惨遭这小子的毒手。
“师父啊,你死了六年,我和大黑在这儿守了六年,你说的那个人没来,我打算明天一早便带着大黑离开此地,闯荡人间。
你得理解我啊,我今年都十六岁啦,虽然仪表堂堂,俊朗不凡,乃方圆三百里……五百里第一美少年,但镇子上的人都说我是小疯子,臭乞丐。
姑娘们见我就跑,这儿找不着媳妇儿,我可不想像您老人家一样,打一辈子的光棍。
师父,您放心,等我发达了,定回来重塑神像,重建庙宇。”
陆同风向师父阐述自己不得不离开这里的理由,以及许下一些空头承诺。
风雪交织,寒气刺骨,一堆小小的火焰,并不能让四面漏风的破庙内暖和起来。
陆同风 紧了紧身上的破旧道袍,而后盘膝而坐,开始运功。
这是老庙祝生前教他的修炼心法,他不知道心法是什么,只知道根据心法修炼,体内能有一股暖流,不仅可以驱寒,还能扛饿。
他手掐法诀,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只见他身上散发着一道玄青色的淡淡柔光,在头顶上方,还有彩色气流盘旋,原本寒冷的破庙内,竟然渐渐的暖和了起来。
同时,在庙外的风雪之中,竟然出现了一群冒着绿光的阴灵。
这些阴灵是人死后所化的鬼魂,没有往生转世,滞留人间。
这些阴灵鬼魅似乎是被陆同风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吸引过来的。
但它们并没有进入破庙。
破庙周围被布下了一层神秘的结界法阵,将所有阴灵鬼魅都挡在了外面。
大黑狗抬头通过破损的窗户,看了一眼外面漂浮的那些似乎并没有意识的阴灵,这只老狗仿佛早就见怪不怪,吃完骨头后便匍匐在陆同风的面前睡去。
土地庙北面三里,扶阳镇。
清晨。
一夜的风雪,让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白色。
这座偏远的小镇被白雪覆盖,宛如一幅精心雕琢的水墨画卷。
在这如诗如画的世界中,一位白衣女子,缓步走入。
那女子看起来约莫十八九岁,五官精致,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眼眸明亮清冷,乌黑的头发宛如浓稠的墨汁。
在白衣女子的手中,还拎着一柄长剑。
剑鞘剑柄都是纯白色的。
似乎这个女子浑身上下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
眉眼间还藏着淡淡的清冷气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尘之意。
她行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仙子。
美丽而不自知,清冷而不孤傲,出尘而不离世。
白衣女子的出现,立刻引起了不少小镇居民的关注。
扶阳镇并不大,也不繁华,更不在商路上,距离最近的官道也有将近七十里,这地方很少出现外人。
还是一个如此漂亮俊美的姑娘。
让一帮没见过世面的小镇居民,眼睛都看直了。
只感觉这个白衣女子,比天上的仙女儿还要美丽。
白衣女子并没有在意小镇居民看她的眼神,似已早已习惯被人万众瞩目。
她来到了刘阿婆的早点铺前,问道:“老人家,向您打听个事儿,这附近有没有一座月老庙?”
不待刘阿婆答话,她的胖儿媳妇胖婶便已经开口:“姑娘,这里没有什么月老庙啊,姑娘是要求姻缘吗?往南五十里的翠屏山上有座观音庙,五年前还出现过佛光呢,姻缘颇为灵验。
我打算过些日子,带我闺女去求求观音娘娘呢。”
白衣女子俊美无俦的脸颊上露出了些许失落,道了一声谢便要离开。
这时白发苍苍的刘阿婆有些迟疑的开口道:“姑娘,你是要找月老庙吗?”
白衣女子微微点头。
刘阿婆想了想,道:“我们这确实有座月老庙,就在小镇南面三里。”
一个穿着喜庆花棉袄,身材不错,五官也很漂亮的大眼少女,好奇的道:“奶奶,镇子南面那不是废弃的土地庙吗?哪来的月老庙呀。”
“你这小丫头知道什么?土地庙以前便是月老庙啦,大概是六十多年前,张老爷的小妾在月老庙偷汉子,张老爷一气之下便烧了庙宇。
后来镇子里来了一位游方老道,花银子在原址上重修庙宇,开始还是月老庙,张老爷总是去找茬儿,没过多久便改为了土地庙,那个老道士一直留在庙里,便是以前那位喜欢喝酒的老庙祝。”
漂亮小姑娘,与她的胖娘亲,以及早点铺里的一些年轻的小镇食客,这才恍然大悟。
六十多年前的事儿,估计镇子上也只有刘阿婆这种上了年纪的老人,才知道镇外土地庙的往事儿。
白衣女子看了看南面,清澈如水的眼眸中露出了一丝欣喜。
“谢谢你,老人家。”
白衣女子道谢之后转身离开。
身后的刘阿婆的胖儿媳喊道:“姑娘,你别去土地庙啊,那里有个整天想媳妇的小疯子,不仅闹鬼,还有一条大黑犬,老吓人了!你长的如此水灵,可别被那个小疯子给轻薄了!”
白衣女子没有答话,身影忽然变的飘忽,只是几个呼吸,便已消失在街道上,宛如鬼魅一般。
这一幕吓的不少人惊呼出声。
街道上,推着夜香车的跛子李怔怔的看着,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身材很好的年轻姑娘。
是他的女儿李秋燕。
是个哑巴。
镇上的人通常称呼她为李哑女。
这父女二人相视一眼,都是微微皱眉。
刘阿婆的早点铺,花棉袄的大眼姑娘一边干活,一边道:“娘,陆同风其实……不坏,他只是因为这些年一个人在土地庙生活,性格有些怪异,你以后别这么说他。”
“铃铛,你个死丫头,那个小疯子几次三番轻薄与你,你反而向着他说话?真是女大不中留。”
这个漂亮的大眼姑娘,便是陆同风做梦都想娶回家的扶阳镇第一小美人,岳铃铛。
岳铃铛没有在意她母亲的训斥,看向了小镇南面,冻的有些发红的漂亮脸蛋上露出羡慕的表情。
心中喃喃的自语着:“刚才那个白衣姑娘跟仙女似得,真美啊。她是老庙祝让风哥等待的那个人吗?怎么会是个漂亮的姑娘呢?不行,我得去瞧瞧……”
岳铃铛和陆同风还是蛮熟的,二人年纪相仿,勉强算是青梅竹马。
只是随着老庙祝死后,陆同风就失去了依靠,那时年纪小,也不好好经营土地庙,为了维持生计,陆同风经常在镇中偷鸡摸狗。
随着年纪越发大了,这小子又开始想女人。
经常调戏大闺女小媳妇,还喜欢溜姑娘墙根,爬寡妇墙头。
以至于最近两三年,陆同风在扶阳镇已经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若是人缘好,不愁吃喝,陆同风又怎么会想着远赴他乡去讨饭?
还不是因为这鬼地方他已经待不下去了嘛。
岳铃铛是陆同风在扶阳镇为数不多的朋友。
以前陆同风和岳铃铛说过,他其实早想闯荡江湖,干出一片事业,只是师父临终前让他一定要守着破庙到十六岁,等一个人。
岳铃铛知道陆同风今天要离开这里,前往南面百里之外的曲阳,所以今天起了个大早,在早点铺子里帮母亲与奶奶的忙的同时,还偷偷的藏了十几个包子馒头,打算给陆同风当赶路的口粮。
趁着奶奶与母亲没注意,将藏好的馒头包子偷偷塞进花棉袄中。
“娘,我去找翠翠玩啦。”
“死丫头,大雪天的乱跑什么,最近大半年,十里八乡丢了不少闺女,你早些回来。”
“丢姑娘是晚上,又不是白天,没事儿的!”
最近半年多,这附近出现了一个采花贼,十里八乡已经丢了不少年轻姑娘,朝廷布下天罗地网都没有将其捉住,搞的方圆数百里有年轻貌美姑娘的人家人心惶惶。
好在丢姑娘都是在晚上,倒是没有听说过白天有谁家大闺女小娘子丢的,否则白天这些年轻漂亮的姑娘也不敢再出门了。
土地庙外,陆同风身穿破旧道服,背着一个破旧的行囊包袱,腰间别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长剑与那只掉漆的葫芦。
那条宛如小牛犊子一般的黑狗,站在他的旁边。
黑狗的名字叫大黑,是一条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狗。
反正陆同风记事起,这条黑狗就在自己身边。
十几年来了,黑狗依旧是黑狗,似乎没有任何变化。
以至于陆同风很多次都在心中怀疑,大黑是不是已经成精了。
陆同风仰头看着耷拉着的土地庙的匾额,他心中有些怅然。
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经常想着离开,真到了要走的时刻,反倒有些不舍。
最终陆同风还是缓缓的关上了大门。
年久失修的破旧木门,转轴处发出吱吱的声响,有些刺耳,听着很不舒服。
陆同风摸着下巴,喃喃的道:“这破庙就剩下土地公与土地婆的泥塑,房顶上还有几处大洞,大黑,你说要不要上锁啊……”
“旺!旺!”大黑低声叫唤了两声,似乎表情还有些鄙夷。
“呵呵,我好像真的没有锁。”
陆同风似乎能明白大黑的意思,不禁干笑几声。
最后看了一眼土地庙,陆同风喃喃的道:“师父,您放心,我一定还会回来的。”
他打算带着大黑去南面百里之外的曲阳城闯出一片天地,然后娶个媳妇。
扶阳镇太小了,就那么点人,而且还很穷。
曲阳是拥有数十万居民的大城,估计要饭也能比扶阳镇要的多。
“旺……旺……”
大黑忽然又叫了起来。
叫声尖锐急促,与之前的嘲讽叫声完全不同。
陆同风转身,看到从北面扶阳镇的方向射来一道白光。
转眼间那道白光便已经到了土地庙的前面。
却是一个一袭白衣,样貌绝美,脚踩仙剑的美丽仙子。
没想到自己竟然把云扶摇给搞吐了。
他坐在距离云扶摇很远的地方。
“你能不能别吐了!那只老母鸡我花三钱银子给你买的!你全吐了,我银子不是白花了吗?”
深夜。
二十多道白色的身影,从翠屏山的方向而来。
他们个个身穿白衣,与白雪同色。
在雪地上快速飞掠,却没有留下一点脚印。
以极快的速度,朝着扶阳镇的方向而去。
这些人是阴阳尊者派来扶阳镇灭口的。
他们悄无声息的低空掠过,极难被人发现。
二更天时,二十多道白色身影,出现在小镇的南面。
看着的黑暗中的小镇,为首的蒙面人沙哑的道:“敢杀我们极阴门的人,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兄弟们,知道该怎么做吧?”
身旁一个白衣人笑道:“三师兄,放心吧,漂亮的姑娘带走,其他人全部超度。”
阴阳尊者的大弟子,便是如今佛临庵的住持了尘师太。
以前是阴阳尊者的炉鼎,后来成为他的弟子。
阴阳尊者的二弟子,死在三十年多前的正道围剿中。
这位三师兄便是阴阳尊者的三弟子,名唤许仓。
此人也是跟随阴阳尊者多年,心狠手辣,恶贯满盈,杀人无数。
在折磨姑娘方面,比起他的师尊阴阳尊者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十多年前面对正道围剿,此人逃过一劫。
合道巅峰境的修为,让他稳坐极阴门第三高手的宝座。
许仓缓缓道:“余海三人便是折在此处,也许那个云天宗的女弟子还在这里,你们都给我小心一点,还有啊,别光顾着杀人放火,还要留心寻找到余海人的踪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明白!”
许仓将这二十多人分为两队,一队负责街道东面的住户,一队负责街道西面的住户。
小镇上的居民并不知道死神已经降临到了他们的身边。
多数人都在还在梦乡之中。
岳铃铛家里。
已经清醒过来的岳铃铛,已经不像白日那般憔悴。
辟谷丹强大的灵力,滋补着她的体内,让她的气色看起来不错,脸颊也不再苍白,有了血色。
不过她的精神依旧不好,整个人无精打采,就像是失去了灵魂一般。
林风还在这里。
林风道:“铃铛,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你和翠翠早些休息吧,明天一早我再过来。”
岳铃铛没有答话。
翠翠则道:“林风哥,这两天你累的不轻,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铃铛的。”
林风点头,又看了一眼铃铛,叹了口气,便转身朝着外面走去。
忽然,镇子上的狗开始叫了起来。
狗叫声是从镇子南面传来的,然后迅速的传遍了整个小镇。
林风微微皱眉。
深更半夜,全镇的狗狂吠不止,这倒是少见。
就在这时,清脆的锣声忽然毫无征兆的响起。
紧接着便是一声人类发出来的临死前的惨叫。
翠翠与铃铛听到声音,立刻从灵堂中走出。
看到林风站在院中,翠翠道:“林风哥,怎么回事!”
林风茫然的摇头,道:“不知道啊!”
“杀人啦!那群淫贼又来啦!啊……”
一道声音从南面传来,然后一声惨叫,便没了声息。
可是他的声音,却清楚的传了出去。
林风的脸色大变。
叫道:“不好!那些淫贼又来了!翠翠,你和铃铛快躲起来!”
翠翠已经吓的花容失色。
而铃铛的眼神却是红的吓人。
小镇内每家每户都陆续亮起了灯火,但惨叫呼喊之声却是不断传出。
陆同风取出了小包里的东西。
破庙里没有桌椅,便直接找块木板放在上面。
又拿了云扶摇的几个干净的碟子,将酱牛肉与花生米倒在从油纸包中倒出。
然后这小子不怀疑好意的看着云扶摇。
云扶摇道:“你看我干什么?”
“那什么……我记得你那个袋子里还有几坛好酒,我葫芦里的酒喝完了,本来想在镇上的小酒馆筛些酒的,可是我身上所有银子,都买了这只老母鸡。
这大冷天的,喝点酒也能暖和暖和……”
云扶摇明白了陆同风的意思。她想了想,便从储物袋中取出了一坛未开封的酒坛。
看上面的封泥颜色就知道,这坛子酒的年头可不低。
云扶摇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
心中记着一本账。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陆同风今天给她买了老母鸡炖汤,她拿出一些好酒出来反馈之,这是天经地义的。
陆同风是小酒鬼,上次偷偷的开了一坛云扶摇的酒,那叫美味。
此刻看到这坛子酒,立刻是满嘴生津,咽了咽口水。
他拿过酒坛,小心翼翼的打开上面的封泥。
然后一层一层的揭开。
一大坛子的酒,现在只剩下了大概不到一半。
这就是上了年头的美酒的标志。
年代越久远的美酒,里面所剩的酒便越少。
云扶摇刚从储物袋里取出自己喝酒用的玉碗,一抬头便看着陆同风拿着一个漏斗,将酒坛里的酒往他的那只掉漆破葫芦里倒。
“你干什么?”
“倒酒啊,我习惯用葫芦喝酒……扶摇仙子,你拿着个玉碗干什么?”
云扶摇横眉竖目:“你说呢?”
“额?你也想喝啊?不行啊,你的伤还没有好呢!”
“我的伤并不影响我饮酒,何况,这酒是我的。”
今天云扶摇确定了陆同风是个脑子不正常的小疯子。
而陆同风也确定了云扶摇是一个女酒鬼。
就说嘛,哪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在自己的储物袋里存放着这么多百年陈的好酒啊。
陆同风只好停止给酒葫芦装酒。
然后给云扶摇倒了一碗。
云扶摇不愧是云天宗宗主的小弟子,喝酒的碗都不是瓷碗,而是整块白色的玉石雕刻打磨而成,整体呈现出半透明状。
正是应了诗文中的那句“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就这只玉碗,足够陆同风这厮奋斗一辈子了。
二人席地而坐,一边喝酒,一边吃着酱牛肉。
偶尔间,陆同风也会丢一片酱牛肉给大黑。
酒过三巡,云扶摇问道:“陆同风,我前几日在小镇上听说这座土地庙闹鬼,是真的吗?”
“闹鬼?子虚乌有!以讹传讹!你可千万莫要相信。”
陆同风立刻摇头否认。
“哦,这是谣言?”
“当然啊,这里住着土地公与土地婆两位神仙,怎么可能闹鬼呢!你别相信小镇上那些人的鬼话!他们这是造谣,是恶意的中伤!”
陆同风显得十分的愤慨。
就是因为小镇上一直有人在造谣土地庙闹鬼,搞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见到自己都躲的远远的。
简直岂有此理!
云扶摇看着陆同风认真中又带着几分愤慨的表情,似乎这小子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并不知道此处聚集着很多阴灵!
云扶摇又面色狐疑的看向了大黑。
昨夜云扶摇亲眼看到土地庙被至少数十个阴灵包围。
当时大黑也看见的。
还是大黑摇头制止了自己对阴灵出手。
云扶摇道:“你当时虽然蒙着面,戴着斗笠,但是我认识你手中那柄剑。”
李秋燕看了看手中散发着淡淡火焰的仙剑,还要辩解。
忽然,身边的跛子李开口道:“秋燕,不必再隐瞒了。”
“你就是那日催动两根白骨法宝之人吧。”云扶摇看向跛子李。
跛子李点头道:“不错,是我。”
云扶摇冷笑道:“你们好大的胆子,身为云天宗弟子,竟然弑杀同门。”
跛子李淡淡的道:“扶摇仙子,那日我们若真想杀你,你活不到现在。正是念及你我乃是同门,当日才没有对你下杀手。
此事你可以如实向掌门禀告此事,我们也是奉命守护师叔祖留下的遗物,并没有错。”
云扶摇微微皱眉。
她虽然不认识这两个人,但是她却大概能猜到这两个人是效忠于谁的。
最近几年,云天宗随着掌门玉尘子渐渐老去,几位师兄为了那张椅子,争斗不断。
这二人一定是效力于自己的那几个师兄之一。
云扶摇知道就算此事汇报给了师父玉尘子,这二人多半也不会被押上诛仙台,多半会不了了之。
云扶摇不想参与宗门内的斗争,她只想安安静静的修真炼道,追求长生之术。
可是,身在宗门又怎能独善其身呢?
她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
被袭重伤之仇,身上的那些每一剑,她都会还给这二人。
只是现在,她并没有实力单挑眼前二人。
不过,对方也不会杀了自己。
自己可不是普通的云天宗弟子,而是掌门的入室弟子。
他们敢在半路上蒙面袭击自己,抢夺宝盒,但他们绝对没有胆量杀死自己。
云扶摇缓缓的道:“你们应该不是跟踪我来到此地吧?”
李秋燕笑道:“跟踪你?你半年多前下山,至今才寻这里,我们需要跟踪你吗?我们比你来此的时间早的多,三年前我们便寻找到了师叔祖隐居之地!”
“三年前?”云扶摇柳眉一挑,略带嘲讽道:“你们二人竟然在此蛰伏了三年?怎么没有得到师叔祖留下的东西?”
“你是在嘲笑我们吗?”李秋燕的脸色微微一寒。
云扶摇冷笑道:“是……哦,我明白了,你们不知师叔祖留下的暗号,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你们心里很清楚,你们二人不是望天犼的对手。”
跛子李接口道:“你很聪明,不错,我们三年前找到这里时,没想到需要对上暗号才行,我认出了大黑是宗门的守护灵尊望天犼,并且已经觉醒了望天犼的血脉。
大黑每天寸步不离的跟随在陆同风的身边,我们对大黑有所忌惮,所以一直没有动手。
这三年来,趁着大黑与陆同风离开破庙时,我们多次潜入到土地庙中,并没有发现那个盒子。
没想到,陆同风竟然将师叔留下的盒子,藏在了墓碑下面。
扶摇仙子,据我所知你至今都没有参与宗门内的斗争,师叔留下东西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用途,你把东西交给我,对你来说并无损失。否则,我们不在乎再与你动一次手。”
“呵呵,你是和我说笑吗?上次你们半路袭击我,将我打成重伤,如今还想要我交出师叔祖留下的东西?
何况,你们真当我云扶摇是傻子,会带着师叔祖留下的东西现身见你们?
那件东西我在三天前便已经秘密让人送回云天宗,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师父手中,想要东西,找我师父吧。”
他找出了一条布巾,浸湿之后开始为云扶摇擦拭身体。
当云扶摇皮肤上沾染的污血被洗净后,陆同风这才发现自己之前还是乐观了。
这压根就不是止血的事儿。
云扶摇的身上有很多处被钝器重击后留下的紫黑印记,她不仅仅是受了外伤,应该也受了十分严重的内伤。
这些外伤陆同风可以简单的进行止血包扎,内伤的话陆同风就无能为力了。
先找到了云扶摇身上所有的伤口。
这些伤口应该都是刀剑之类的利器造成的。
最长的一道伤口竟然是在后背上,长达一尺,皮开肉绽,几可见骨。
左肩的上一道伤痕也非常的深,如果再偏移一些,估计现在云扶摇已经变成了独臂女侠。
小的伤口,陆同风撒上了止血散,然后便用白布包裹。
大的伤口不行,陆同风只能由开始在云扶摇的那堆东西里寻找,最后找出针线进行缝合,然后再用止血散进行止血。
还别说,这云天宗不愧是仙道大派,灵丹妙药确实好用,止血散的效果极好。
忙碌了半个时辰,陆同风终于将云扶摇身体上所有能看得见的外伤全给处理了。
云扶摇也顺理成章的被包成了木乃伊。
在治疗期间,陆同风还不时的为云扶摇把脉,看看她有没有死去。
虽然没死,但云扶摇的脉搏似乎越来越弱了,随时都会一命呜呼。
陆同风一拍脑袋,又去找那堆瓶瓶罐罐。
什么九转还魂丹啊,回元丹啊,聚灵丹啊……全部倒出一把,塞进了云扶摇的口中。
本来陆同风还想着,如果昏迷中的云扶摇吞不下去,自己可以以嘴对嘴的方式,帮助云扶摇服药。
没想到云天宗的这些灵丹妙药实在太好用了,入嘴即化,陆同风掰开云扶摇的嘴看了半晌,确定这些丹药都被云扶摇吞了下去。
也不知道是灵丹妙药吃多了,还是吃错了,不到半炷香的时间,云扶摇原本苍白的脸颊变的红润起来。
不仅脉搏慢慢强劲,也有了轻轻的呼吸声。
陆同风大喜之余又十分担心。
想着别是自己给云扶摇的丹药吃多了或者吃错了,让她爆体而亡吧。
好在他的担心是多余的,云扶摇的气色正在灵药的滋补下迅速的恢复。
陆同风渐渐的放下心来。
同时他还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不知从何时开始,云扶摇的身体不再时而隐身,时而出现。
等待片刻,确定云扶摇没被自己这位赤脚庸医给毒死后,陆同风便将目光放在了云扶摇那骨折的脚踝上。
断骨处鼓鼓的,似乎要刺穿皮肤。
陆同风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样的重击,才能将堪称铜皮铁骨的修仙者的骨头打成这样。
陆同风没有接骨经验。
只能继续在云扶摇的瓶瓶罐罐里寻找灵丹妙药。
不得不说,云扶摇出门带着的装备很齐全,还真让他找到了治疗断骨的灵药。
“玄天接骨膏”
陆同风小心翼翼的将云扶摇断裂的脚踝慢慢的扶正,动作非常的轻柔,担心弄疼了对方。
可是不论他如何小心,这种撕裂的剧痛,还是让昏迷之中的云扶摇睫毛不断地抖动,似乎随时都会被疼醒。
陆同风见状只能在心中暗暗的祈祷着。
如果这个时候云扶摇醒来,还不被活活疼死?
经过陆同风的一番摸索,终于将云扶摇的脚踝断骨慢慢的复位。
然后又在断骨处,涂抹了从云扶摇那堆东西中找出的《玄天接骨膏》,那是一种淡白色的粘稠物体,没有任何中草药的气味,反而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
涂抹之后,粘稠物体慢慢的凝固,形成了一层宛如岩石的保护套。
陆同风见状,心中大为感慨。
怪不得人人都想修仙练道呢,这修仙界的灵丹妙药,果然不是凡人的药铺里卖的药能比的啊。
陆同风已经将自己能做的一切都做了。
接下来就要交给时间了。
他拿起了云扶摇乾坤储物袋里倒出来的那件纯白色的羽毛大氅,盖在了云扶摇的身上。
看着火焰照耀下那精致绝伦的面容,陆同风叹了口气,道:“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今晚幸亏你遇到了我,否则你肯定死在雪地中。
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死在这冰天雪地的荒郊野外,还真是够可惜的……”
自语了一阵后,见狭小的山洞内都是杂物。
于是陆同风便开始整理云扶摇的东西。
奇怪的是,他可以轻易的将东西从乾坤储物袋里倒出来。
但却怎么塞都塞不回去。
只好将那些东西全部整理好,堆放在山洞的角落里。
弄完一切后,陆同风忽然发现哪里不对劲。
仔细一想便明白了过来。
早上云扶摇取走的那个精致的木盒不见了。
他以为还在储物袋里,又拎着储物袋开始袋口朝下倾倒,可是却没有东西从储物袋里掉落下来,里面应该已经空了。
“宝盒难道被伤她的人抢走了?她是因为宝盒才被人袭击的?”
陆同风微微皱眉。
早上他亲眼看到云扶摇将宝盒塞进的这个储物袋中。
可是现在宝盒不见了。
陆同风可不傻,他立刻意识到云扶摇是因为那个宝盒才变成了这样。
这让陆同风又是担心,又是好奇。
担心的是,师父让自己看守六年的宝盒,落入到了歹人之手。
好奇的是,那个宝盒里到底装着什么了不得的宝物?竟让对方对一名云天宗的年轻弟子下如此的死手?难道就不怕云天宗报复吗?
陆同风想了一会儿宝盒的事儿,心中复杂难言。
他愧疚于自己交给云扶摇的宝盒,给云扶摇招来了杀身之祸。
同时也愧疚于自己没有完成师父的遗愿。宝盒是交给了对上暗号之人,却又被人抢走了。
师父泉下有知,估计也不得安息吧。
心中郁闷,见有几坛没开封的酒,于是便打开了一坛,咕噜咕噜的喝了几口。
“咿……”
陆同风诧异的看着手中的酒坛。
咂巴了几下嘴巴,似乎在回味着。
“好酒啊!馥郁醇厚,绵香入骨……这就是修士喝的酒吗?”
陆同风的师父就是酒不离手的老酒鬼儿,陆同风小时候喝的酒可比喝的奶还多。
自从师父去世后,陆同风继承了师父的酒葫芦,每天都会去镇上的酒馆筛二斤。
没银子时,酒瘾上来了,还会去偷酒喝。
他自诩酒中仙,却从未品尝过如此好酒。
不由得双眼放光。
先前的郁闷烦恼一扫而空。
这一次他并没有对坛牛饮。
作为爱酒之人,若是牛饮只会糟践这么好的美酒。
他解下腰间的破葫芦,又从自己的行囊里翻出一个小漏斗,将坛子里的酒都倒进了破葫芦里。
然后依靠在岩洞势石壁上,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偶尔在吃些云扶摇乾坤储物袋里倒出的糕点零嘴。
至于大黑,它则对酒没啥兴趣。趴在山洞的洞口处,眼睛一直望着外面的风雪,似乎在防备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