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孟晚晚陆时初的其他类型小说《初初心碎小说结局》,由网络作家“孟晚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这世界哪有这么多奇迹?绝症就是绝症,有钱也留不下我这一条命。也挺好的,至少我快要见到我的乐乐了,希望笨蛋金毛别生我的气才好。爸爸他们也知道我没几天活头,他们想留住我,却还是尊重我的意见,放弃了手术与化疗。化疗太痛了,最后的几天里,我再也不想那么痛了。爸爸给我买来了我少女时期最想要的电吉他,可是我已经没力气弹了。可我还是喜欢,真的喜欢。哥哥送给我一大把毛绒玩具,不多不少,正好七个。他还记得每年都要送我一个娃娃的约定呐,真是的,我明明都忘了。妹妹给我定做了一顶漂亮的假发,特别杀马特造型的那种,一看就适合我这种摇滚少女戴。可惜我戴不了几天了。我死了,很平静地死去了。离开的时候我的病床边都是家人们充满爱意的礼物。我的手腕上戴着的是用乐乐项圈...
绝症就是绝症,有钱也留不下我这一条命。
也挺好的,至少我快要见到我的乐乐了,希望笨蛋金毛别生我的气才好。
爸爸他们也知道我没几天活头,他们想留住我,却还是尊重我的意见,放弃了手术与化疗。
化疗太痛了,最后的几天里,我再也不想那么痛了。
爸爸给我买来了我少女时期最想要的电吉他,可是我已经没力气弹了。
可我还是喜欢,真的喜欢。
哥哥送给我一大把毛绒玩具,不多不少,正好七个。
他还记得每年都要送我一个娃娃的约定呐,真是的,我明明都忘了。
妹妹给我定做了一顶漂亮的假发,特别杀马特造型的那种,一看就适合我这种摇滚少女戴。
可惜我戴不了几天了。
我死了,很平静地死去了。
离开的时候我的病床边都是家人们充满爱意的礼物。
我的手腕上戴着的是用乐乐项圈改的手环。
我已经很幸福了,但如果没有遇见陆时初我或许会更幸福。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我有爱我的家人,已经足够了。
两天后,陆时初又找来了,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赶也赶不走,骂也骂不走。
爸爸的保镖把他扔出去过好几次,他就跟不知道痛一样,鼻青脸肿还要舔着个脸回来求着要见我一面。
我实在受不了他这样,毕竟他影响的不止是我,也有其他的病人。
爸,放他进来吧。
我单独和他聊一会。
你可不能原谅他!
几乎是异口同声,我的亲人们都这样说。
当然不会了,你们知道的,一样的东西我不会买两个,一个人我也不会爱两次。
陆时初一来,我差点没认出来。
虽然我想我现在的样子也好看不到哪去,可他双眼青肿真的像只癞蛤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见我看到他笑了。
陆时初跪爬到我的病床边,开始他自以为深情的告白。
挺恶心的,真的,恶心得我刚打进去的葡萄糖都要吐出来。
小情,是我不好,我真的爱你,我只是觉得时间太长,我想让你吃醋,想让你更在乎我一点。
这蠢货和我在一起这么多年难道不知道我这人最不爱吃醋了,我爱就是爱,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和他在一起前我就说过,犯了错的男人我绝对不会原谅。
但我懒得废话,就听着他在那里演戏,在那里感动自己。
小情,你还记得你以前最爱吃的那家小摊吗?
我把它买下来,送给你好不好。
我听着有些反胃。
我真的不爱吃那家小摊,那油腻腻的味道让我这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闻了都想吐,更别说那个摊子的卫生都要烂成大便了。
也就是陆时初当时只吃的起那家小摊,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会去那种苍蝇光顾的地方吃饭。
小情,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像一个英雄一样从天而降,对他们说我是你罩的,你要赎走我。
陆时初满脸甜蜜,仿佛陷入了美好的回忆。
可我却觉得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陆时初,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我自己那天为什么要把你这个不知感恩的狗东西从深渊里拉出来。
还有,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在酒吧,是在桥边,你把最后一根火腿肠给了流浪猫。
当初,把你从河里捞出来的人不是警察,是我。
陆时初的脸一下子变得没有血色,他的嘴唇抖动着。
不,不可能的……你到现在都不信我,还说什么爱我?
我闭上眼,再也不想看到他那张令我厌烦的脸。
时初喜欢长发女孩,你这样狗啃似的短发丑死了。
你和时初在一起那么多年,难道不知道他喜欢清纯点的小女孩,你化成这副鬼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出去卖呢。
孟晚晚长得清纯,话里却满是恶意。
我的短发是陆时初剪的,因为孟晚晚刚回国那天我不准他去接机。
他喝了酒发了疯:你凭什么留长发,东施效颦。
很丑,但是寸头也省了我很大的功夫,至少我因病脱发到现在,他也没发现。
至于烟熏妆,不是因为我面色苍白的像个鬼,而是因为我快死了,也化不了几次妆了,就大胆一点吧。
去他的狗币世界,谁要别人喜欢,我自己喜欢就好!
我讨厌孟晚晚顶着和我那样像的脸矫揉造作说着恶毒的话。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抬起了手。
啪——孟晚晚捂着红肿的脸,一脸不可置信。
她大概以为在陆时初面前我会装一下,我会忍下去,不敢对她动手。
怎么可能?
我可是A城小霸王。
可我还是晚了。
都怪我跑得慢了,都怪我病了,都怪我住院,都怪我逞英雄非要救陆时初……我找到的时候,乐乐已经死了。
我可爱的小金毛只剩下了半只,另一半就像陆时初诅咒的那样已经早早进了别人的肚子。
而剩下的那一半也连毛都没有了。
老板……这半只狗我买了,能不能把它的项圈和毛皮一起给我?
不行啊,今天就这么一只狗,卖给你我生意不做了?
老板我求你了。
许是见我已经哭得泪流满面,老板终于松了口。
卖你可以,得加价,两千。
就这样,我的乐乐又回来了。
领养的时候乐乐是所有小狗里最便宜的,现在乐乐虽然只有半只,却是当初所有小狗里最贵的也比不上的身价。
我就说嘛,我的乐乐就应该是最最最贵重的宝贝。
我抱着血迹未干的半只狗在街上走着,手上都是血。
我也分不清是乐乐的血,还是我在陆时初那里划伤的手渗出的血。
路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我却毫不在意。
我呀,要给乐乐买最好的房子去了。
一个应该安置在有花有草,有山有水地方的房子。
一个……只有不到一平方米的房子。
我的脚肿得越发厉害了,有些站不稳了。
这天,我胃痛的厉害,急着去拿药。
结果一站起来就摔了下去,不省人事。
再睁眼,是在医院里。
我胃癌的主治医生林白璟坐在床边,他穿的私服,一身皮衣,脖子上挂着复杂的骷髅头项链,右耳是夸张的吉他耳钉。
真好,我好像又回到了没有离家出走的时候,那时候我也喜欢像他这样打扮,那时候我也喜欢玩摇滚。
谢谢你啊,又被你救了,这下我可欠你两条命了。
这不算,救你的不是我,是你家那个聪明的金毛。
我只是恰好路过。
林白璟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原来是乐乐见我晕过去,急得团团转,见怎么舔我都不醒,就自己扒开门出去喊人了。
而林白璟又恰巧路过,就把我送来了医院。
可他没说,他抱起我的时候,替我难过的快要哭出来,我身体浮肿变形,体重却轻的惊人。
我的乐乐真好,这下我也欠它两条命了。
你不知道啊,我见到你的时候吓坏了,结果抱起你来才感到有点好笑,也不知道你家小金毛舔了你多久,脸上都湿答答的,全是口水。
林白璟绘声绘色地讲着,一下子就把我逗笑了。
我的乐乐就是个乖孩子,我晕倒肯定把它紧张坏了。
不过你放心,你肚子里的孩子没事,小狗也没事,医院不让它进我就把它先送回家了。
谢谢你,林医生,你有什么我能帮到的忙吗?
我想报答你。
林白璟笑了笑:干嘛这么着急,以后再报答我也来得及。
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越早报答越好,我没有以后了。